新华网南宁11月14日电(白丹宇 陈宪升)12日,广西药用植物园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房屋征收的优惠和奖励办法》。
据悉,广西药用植物园为加快推进世界级药用植物园建设,本着公正、平等的原则,经过充分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房屋征收的优惠和奖励办法》(下称《办法》),以积极配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阳光征收”工作。
《办法》规定了凡属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住宅用途的房改房(即园区内职工购买的公有住房)、私人自建房(即原住居民房屋)产权所有人(即被征收人),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与兴宁区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将房屋搬迁腾空移交的(包括房产证件),可享受广西药用植物园提供的一系列优惠和奖励政策。《办法》优惠奖励措施力度大,实实在在照顾了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有力的促进了世界级药用植物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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