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4年,是全国最早创建的省级林业科研机构之一。近60年来,其丰硕的研究成果广泛应用于林业生态建设中,取得了重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过近60年的发展,内蒙古林科院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内设:工会、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培训处、科研与信息管理处、荒漠化防治研究所、林业研究所、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森林经营与保护研究所、实验室、树木园、产业中心、景观环境研究所、环境绿化工程中心、《内蒙古林业》杂志社、森林碳汇监测研究中心、生态功能监测与评价中心、花卉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内蒙古林科院在与中国林科院进行长期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于2004年8月5日正式批准成立中国林科院内蒙古分院。
内蒙古林科院现有职工249人,其中在职职工146人,在职研究员28人,副研究员30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9人。博士6人,硕士4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二层次2人,三层次3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政府特贴专家1人。草原英才培养人才1人。另新聘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15人。
建院以来,先后主持和参加了各级各类项目521项,获国家二等奖3项,省部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8项,厅局级一等奖4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8项。其中,“十一五”期间批准立项的项目共计119项,项目总经费达到5647.0万元;截至目前已结题验收项目63项;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进步奖3项,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
现有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沙地生物资源保护与培育实验室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沙地(沙漠)生态系统与生态工程重点实验室。并且,我院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第一批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自2010年5月已正式启动。
目前与日本、美国、德国、韩国、以色列、奥地利、埃及、墨西哥、俄罗斯、新西兰等遍及五大洲20多个国家建立了合作关系,完成国际合作项目50项。与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林科院、湖南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国内30多个大学和科研院所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新的历史时期,内蒙古林科院正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按照“制度建院、科技立院、人才兴院、产业强院”的发展思路,为推动自治区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内蒙古林科院树木园负责树木园整体的建设、管理与规划,包括园内道路建设、消防设施、环境卫生的管理与清理,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负责树木园防火安全的管理与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树木园内树种的引种、更新、抚育与病虫害防治工作,逐步形成引种与景观建设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加强项目的申请,并积极与相关项目结合,实现树木园管理与科研共建工作。掌握园内树种的生态学和生物学特性,逐步建立树木园内树种资源的档案库。负责开展生态林业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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